立法院昨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,明訂特定農業區除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等情況,不得徵收,徵收價格也將改採市價,市價查估程序和實施日期授權行政部門訂定。草案也納入「大埔模式」,若農民仍有耕作意願,政府須在區段徵收土地內增設農業專區。

根據昨天通過的草案,未來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,不得徵收。但國防、交通、水利事業、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,或經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所需者,不受此限。

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,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。國家因興辦臨時性公共建設工程,草案也明訂得徵用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。

被徵收的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的市價補償其地價,在都市計畫區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,也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的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。

對市價的認定,民進黨團和民間團體原本希望委由不動產估價師進行,不過通過的版本仍由直轄市、縣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,主管機關應經常調查轄區地價動態,每6個月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,作為調整徵收補償地價的依據。

至於查估市價的地價調查估計程序、方法及應遵行事項等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,市價徵收施行日期也授權由行政院訂定。

對無屋可住的被徵收者,草案也明訂,在徵收公告一年前有居住事實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口,因所有建築改良物被徵收致無屋可住或情境相同經查訪屬實者,需用土地人應訂定安置住宅、購置住宅貸款、租金補貼等安置計畫。工商時報 【記者崔慈悌/台北報導】

市價徵地 農團燒紙錢嗆「修法草率」

立法院會昨晚挑燈夜戰,逐條表決通過《土地徵收條例》修正案,政府徵收土地,將改採市價徵收、補償,未來大多數被徵收土地的地主,所獲補償金將提高,若不願領補償金,則可改申請抵價地;被徵收土地所有人無論拿現金補償或改領抵價地,可以一次轉換為限。
但反對草率修法的台灣農村陣線氣憤高喊:「民主已死,政治修法!」並怒燒總統府、行政院、立法院的繪圖紙錢,與在旁警戒員警發生拉擠衝突。

因該修法未經委員會審查而採逕付二讀方式闖關,台灣農村陣線昨上午率兩百多名農民到立院靜坐抗議,立院昨晚約八時開始,經五十三次表決,深夜十一時許才完成三讀,民進黨團所提修正動議都被否決,全照行政院與國民黨團版本通過。
規定避免徵收耕地

為避免苗栗大埔農地徵收事件重演,修法規定,政府徵收土地「應盡量避免耕地」,且要符合公益性、必要性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,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,不得徵收,但國防、交通、水利事業、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,或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所須者,則不在此限。

修法也增訂「大埔條款」,農民仍有耕作意願,政府可在區段徵收土地內增設農業專區,提供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配售土地繼續耕作。在徵收公告前一年,被徵收土地上有居住事實的中低收入戶,須用土地人應提供安置措施。

修法也明訂地方政府應經常調查轄區地價動態,每六個月提報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,作為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依據。

「修法換湯不換藥」

農陣律師詹順貴批,農地等特定用地需目的事業機關審核同意,但遇到國防、交通等高度爭議性徵收案,還是政院說了算,民眾權益未受實質保障。大埔農地自救會發言人葉秀桃說,修法「都是換湯不換藥」。

但台南市農民吳榮泰說,用市價徵收補償和徵收農地要符合公益性、必要性,「當然很好。」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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