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不動產交易改實價登錄,30日內須申報,民怨:知道價格也買不起,居住正義跨出第一步!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攸關房屋價格透明化的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、《地政士法》及《平均地權條例》地政三法修正案。

 

規定未來買方、仲介、土地代書須在土地、房屋所有權轉移完成後三十天內,向主管機關架設的網站平台申報實際交易資訊,違者罰三到十五萬元,內政部表示,新制可望在明年七月上路。建商多肯定修法可健全房價,但有民眾抱怨:「知道價格卻買不起,沒用!」學者更批,沒有配套實價課稅,「是對建商妥協!」

立院昨也通過第一部政府住宅政策基本法《住宅法》,明訂政府可自辦或獎勵民間興辦「只租不售」的社會住宅,至少提供百分之十給弱勢族群。

民眾可查詢區段房價

另《土地徵增收條例》修正案明訂未來政府徵收土地,將改採市價徵收、補償,大多數被徵收土地地主獲得補償金將提高。

內政部表示,地政三法修法有助交易透明化,避免房價被哄抬,但為兼顧民眾隱私,未來平台會隱去個資,以門牌號碼約每五十號範圍公布區段交易價格供民眾查詢,並剔除極端值(如超高價的帝寶)。未來民眾可從查詢系統查到區段房價、構造、屋齡、交易面積等。

內政部說,若不動產買賣透過房仲、代書,由房仲和代書登錄;若買賣雙方直接交易,則由買方登錄。考量民眾對申報登錄不熟悉,若民眾逾期未申報,會先要求限期改正,不改正才罰鍰,但房仲、代書逾期就罰。

新法也明訂代銷業者只在「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」登錄交易資訊即可。地政士、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質疑,代銷業者只要還有餘屋就會一直賣,加上預售屋工期長達一到三年,會變成成交價格拖到數年後才登錄、公告,恐給建商藉資訊不透明期繼續炒作。

建商:有助健全房市

為消除外界對實價登錄資料用於課稅疑慮,地政三法都加入「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,始得為課稅依據」文字,排除短期內實施實價課稅。馬英九總統昨表示,不動產實價登錄目的是讓消費者了解房價實際狀況,不會因資訊不足被誤導,登錄資訊也不會作課稅之用。

興富發建設副總經理廖昭雄指出,一旦實價登錄,建案無法掩飾,減少建商賺差價情形,價格透明能加快成交速度,對民眾、建商都是良好影響。遠雄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也說,對市場房價健全有正面效果。

但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說:「車已上路就不可能再回頭,實價課稅只是早晚問題。」若短期硬要推動新制,勢必造成房市交易衝擊。在台北市從事服飾業的Cindy質疑:「房市透明化是好事,但房價高,知道價格卻買不起,好像也沒太大用處。」

「沒實價課稅是妥協」

玄奘大學財金系教授花敬群則痛批,實價登錄、實價課稅是為避免房市過度炒作,本是社會共識,現在政府撇清,「根本是對建商妥協,顯示執政黨對房市改革絲毫沒有擔當!」
中央銀行昨表示,房價實價登錄對買賣雙方都公平,銀行徵信過程能以更正確資訊評估,有利民眾申請房貸。 蘋果日報【綜合報導】

不公平 預售案完銷才公布售價

地政三法三讀通過,都是賣房子的房仲、代銷卻有不同待遇,房仲賣出成屋在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,須向主管機關申報,不然會被罰錢;賣預售屋的代銷卻不受此約束,等到建案賣光、跟建商合約結束後,才須公布成交資訊。

代銷業影響不大

全國不動產董事長葉春智表示,預售建案通常是當地市場行情指標,結案才申報,對房價透明化是有疑慮,容易給業者操作空間。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批評,一個建案銷售期可能長達兩至三年,預售屋常在預售、施工、完工階段各賣三分之一,交易行情應同步公開。
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:「預售案銷售期間,民眾不能得知真正成交行情,是不公平。」因昨天修法,將代銷業者申報規定修為「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」三十日內通報,也就是要等到代銷自建案撤場、賣光、跟建商合約結束後,才須公布成交資訊。代銷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曹瑞濱表示,此法案對代銷業影響不大。

《住展》雜誌統計,今年截至十一月底,台北市預售屋約兩千多戶,僅佔台北市建物買賣移轉棟數百分之四點五,但預售房價常是周邊中古屋漲跌指標。

行情應同步公開

莊孟翰也指出,大台北預售屋若喊到每坪一百萬元,附近中古屋也會喊到七十萬元以上,意即預售屋一路帶動周邊中古屋行情,他建議,預售建案交易行情應同步公開。
蘋果日報記者林帝佑、周承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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